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 闽江学院关于成立
深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闽院委〔2015〕11号
各部(处、室)、各系(院)、各单位:
为加强对深化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,经研究,决定成立深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。具体成员名单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王新民(党委书记)
庄毓敏(副校长,主持行政工作)
副组长:陈 曦(党委副书记)
刘元芳(党委副书记)
詹 林(纪委书记)
赵麟斌(副校长)
金德凌(副校长)
陈伙金(副校长)
狄俊安(副校长)
成 员:陈忠群(党政办公室主任)
陈旭英(党政办公室副主任、发展规划办主任)
路 琴(组织部部长)
李 超(宣传部部长)
刘 波(统战部部长)
林木明(学工部〈处〉部〈处〉长)
刘淑江(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审计处处长)
林守珠(机关党委书记、效能办主任)
祝 榕(工会副主席)
何 伟(团委副书记)
甘应进(教务处处长)
刘锦贻(人事处处长)
林中燕(科研处处长、研究生办主任)
李 晖(保卫处处长)
陈建文(后勤管理处处长)
颜永明(财务处处长)
李秋斌(招生就业处处长、海外教育学院院长)
游 欣(对外合作交流处处长)
鞠黎明(资产管理处处长)
黄鸿鸿(继续教育学院院长)
刘丽君(教辅与公共教学单位党委书记、图书馆副馆长)
伍文才(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党政办公室(发展规划办)。陈旭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
(一)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金德凌、詹 林
主要负责单位:党政办公室、组织部、统战部、纪委办、监察审计处、工会、人事处、科研处(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)、财务处
(二)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赵麟斌、陈 曦
主要负责单位:教务处、科研处(研究生办)、宣传部、学工部(处)、团委、人事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对外合作交流处、继续教育学院
(三)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刘元芳
主要负责单位:组织部、人事处
(四)学科发展与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庄毓敏、狄俊安
主要负责单位:科研处(研究生办)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
(五)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机制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狄俊安
主要负责单位:科研处(研究生办)、教务处、对外合作交流处、资产管理处、继续教育学院
(六)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金德凌、陈伙金
主要负责单位:财务处、监察审计处、后勤管理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图书馆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(七)管理服务体制改革方案专项工作组
牵头领导:金德凌
主要负责单位:党政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学工部(处)、工会、团委、人事处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资产管理处
主要负责单位中位列第一的为牵头负责单位。
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
闽 江 学 院
2015年5月12日